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办理条件
套牌车即是利用别人真牌车的颜色以及车子的型号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同样型号和颜色的车上。
机动车车主发现自己的机动车号牌有被人利用,可以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原机动车号牌;
5.交警大队出具的《换发机动车号牌通知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或进入深圳交管星级平台预约;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转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换发新机动车号牌。
5.办理结果
换发新机动车号牌。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结果或委托邮局邮递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预约提出办事申请,并按规定备齐业务所需资料,等待窗口叫号受理。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转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换发新机动车号牌。
5.办理结果
换发新机动车号牌。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结果或委托邮局邮递办理结果。
办理费用
行驶证工本费10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
机动车号牌100元/副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地点
深圳市各车管所或各登记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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