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渠道
深圳水务集团营业厅
所需材料
1、《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
2、持证人身份证明
3、《政策减免申请表》
4、非我司直接抄表收费的客户办理退费时,需提供接收退费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及物业管理单位或房东开具的水费收据(低保户需注明每月收取的水量、排水量及垃圾处理费。优抚户需注明每月收取的水量。)
办理流程
1、客户填写业务表单《政策减免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或营业厅领取)
2、客户提交资料
3、我司审核
4、减免生效
5、办理完毕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温馨提示
1、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减免12立方米自来水,免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政策。
2、对享受我市优抚待遇的居民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减免12立方米自来水的政策。
3、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优抚待遇,且用水地址在深圳市的居民家庭,可申请一处用水地址享受上述减免政策。
4、低保用户申请用水减免有效期为一年,优抚用户为两年,有效期满,须在一个月内到我司续办,逾期未办理将不再给予政策减免。非我司直接抄表收费的客户建议每年办理一次政策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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