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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日期:2021-10-29办事类别:主页 > 城市服务 > 深圳教育 > 深圳学区房 > 办事标签:学位申请房(13)学位房查询入口(13)
 

  深圳盐田区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三所学校试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

  2020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

  具体细则

  (一)一套房仅允许一个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含自购房、集资房、自建房、军产权、祖辈房、租房、廉租房、单位宿舍、人才房等)

  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不认可合租;

  购房的,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以上(不含50%)。

  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二)锁定时间

  对全区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

  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住房不能再次被用于

  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

  成功申请到学位后,小一和初一学位住房分别被锁定6年和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

  (三)锁定与学籍挂钩

  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

  学段内中途转学的,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四)锁定查询

  每年9月30日后更新当年新锁定房屋信息,有需要的家长可登陆“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拟购或拟租房屋是否被锁定(查询入口: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gbxyxqfcx)

  (五)其他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三所学校按照《关于盐田区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从2019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本“温馨提示”发布之日前(2019年10月11日)已在盐田区内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及业主本人产权证可同时受理学位申请,2019年已实行学位住房锁定的学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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