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学位房锁定最新政策
2018年起,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2018年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
扩大到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即2018年起宝安所有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房制度。
之后新开办的公办学校也是实行学位房制度。
宝安区学位房锁定查询入口: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xqf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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