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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部分税(费)款缴纳业务的通知

日期:2023-12-29办事类别:主页 > 代账网 > 政策发布 > 税务工商政策 > 办事标签:深圳税务公告(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关于暂停部分税(费)款缴纳业务的通知

根据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安排,我局在2023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将暂停部分税(费)款缴纳业务,具体如下:

一、税收收入、非税业务

12月29日21:00至12月31日24:00,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渠道,暂停POS机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缴税(费)业务。

12月31日12:00至12月31日24:00,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渠道,暂停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扣税(费)业务及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

二、单位和个人社保费业务

12月29日21:00至12月31日24:00,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渠道,暂停POS机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缴费业务

12月3000:00至12月31日24:00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线下渠道,暂停所有社保缴费业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内容来源:深圳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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