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起,广东省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深圳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的办理指南。
签注条件
深圳市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商务签注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身份证;
4、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5、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6、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注明: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4/5/6)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先在网上提交预约申请,成功后前往服务厅办理。
2.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3.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5.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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