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租房(2021年度第四批次)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四批次)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租房(2021年度第四批次)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四批次)选房、签约手续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在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进行。合格认租申请家庭请按如下指引办理相关事项:
一、所需证件及资料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
2 |
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原件一份 |
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4。 |
二、选房时间安排及地点
场次 |
日期 |
时段 |
人数 |
选房排位号 |
第一场 |
9月13日 |
14:30-15:30 |
10 |
第1名至第10名 |
第二场 |
9月13日 |
16:00-17:00 |
10 |
第11名至第20名 |
本次选房、签约手续办理地点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三、选房指引
(一)选房规则
1.申请人按最终公布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1)申请人迟到或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其安排时间段结束前到场的,等待所有同一安排时间段内正常签到的申请人选房后再进行补选,补选申请人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2)申请人在其安排时间段未到场、但在安排选房当日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补选房。
(3)申请人在安排选房当日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签到处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
2.呼叫验证。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3.正式选房。选房者从所有房源中选定1套,向工作人员报出所要选择的住房。终选时间为3分钟,超过3分钟未选定房号的,系统将自动匹配一套住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上签字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四、选房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严控参与人数,每户申请家庭仅限一名申请人到现场参加选房。此外,各申请人须按本人所属的选房场次规定时间进行签到,请勿早到或迟到;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保持静默,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二)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参加选房,并提前10分钟到场,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请申请人密切注意现场的叫号信息,如有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四)本次选房程序中,每户申请家庭正式选房环节时间均为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五、签约注意事项
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签约。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视为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租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六、交通指引
选房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公交:b956、b969、b970、m279(生命科学产业园站下车);b956、b969、b970、m279、m457(葵涌奔康站下车);m220、m362、m457、高峰专线99(葵涌奔康西站下车)。摘自百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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