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员工写离职申请合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员工写离职申请的,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时去办续签,要么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时候,一般公司需要确定续不续签,不续签的话需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不过,实践中,劳动者离职通常要办下面的手续: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现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接到消息后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你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才视为完成。
4、工资中有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你本月考勤,然后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所以,当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虽然可以一走了之,但相关手续还是要及时去办的。
当然,除了拿到离职证明,其实社保也是很关键的,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一走了之,还得及时办理好这些手续才能放心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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